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队伍结构,经县主管部门和人力社保部门审核,拟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及岗位
1、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27名(平阳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不在招聘对象范围)。具体招聘对象及岗位要求见附件1。
2、具备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应届、往届毕业生。
3、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须在2021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二、引进程序
报名所需材料:(1)《2021年平阳县中医院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请下载填写后提交word电子稿及含有本人手写签名和免冠近期彩照的扫描件),二寸免冠近期彩照(电子版)。(2)2021年应届生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提供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扫描件,以及原已取得的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学信网中下载打印)。其他人员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学信网中下载打印)。(3)职称证书及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等材料扫描件,以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发送。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2、报名人员应于规定的时间将报名相关材料的电子扫描件或信件(压缩文件命名为“姓名+毕业院校+学历”)发送至以下电子邮箱或信件邮寄地址,逾期不再受理。
信件邮寄地址:平阳县鳌江镇兴鳌中路107号 平阳县中医院人力资源部。
电子邮箱:rlzyb360@126.com
(二)资格审核
平阳县中医院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将发放《面试通知单》(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三)面试考核
面试考核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成绩合格分为70分(含70分),低于合格分的取消聘用资格。面试内容为与专业相匹配的综合素质能力测试。面试考核成绩将在平阳人才网公布。面试由平阳县中医院负责组织。
(四)确定入围人员
根据各岗位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入围人员,招聘指标内成绩相同的另行组织加试。
(五)体检、考察
1.体检。体检工作参照人力社保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处理。体检由平阳县中医院负责组织,体检结果届时在平阳人才网公布。
2.考察。考察工作由平阳县中医院负责组织。考察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3.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六)公示、聘用、递补
1.公示: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平阳人才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办理聘用手续时须将个人档案转入平阳县卫生健康局,并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聘用手续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聘用条件等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2.聘用: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身份是报备员额,新聘用人员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具体违约责任在聘用合同中约定。应聘人员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人事劳动关系问题,出现问题与聘用单位无关。
3.递补:考生在体检、考察阶段中出现自动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导致岗位空缺的,根据岗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相应岗位不再另行递补。
4.特别说明: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或在招聘过程的各个环节中发现与招聘文件不相符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因相应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且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优惠政策
1、对县外引进的博士生和正高职称人才,县政府为其提供人才公寓(以“先租后售”的形式供应,在平阳服务满8年后按政府当时购置成本价供其购买)和每年2万元的生活津贴优惠政策。生活津贴享受期限为8年。政府未能提供人才公寓的,给予为期8年的异地安置补贴,补贴的标准为每年3万元;
2、对县外引进的硕士生和副高职称人才,政府为其提供公租房和每年7200元的生活津贴优惠政策。生活津贴享受期限为8年。政府未能提供公租房或引进人才放弃享受公租房权利的,为其提供为期8年的住房补贴,补贴的标准每年为1万元;
3、高层次和紧缺人才及其配偶、子女户籍可随调随迁,其配偶原属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并符合接收单位相关条件的可调入平阳工作;
4、随迁子女入学享受本县常住人口同等待遇,原在重点学校就读的,可安排到相应的重点学校就读;
5、对引进的具有博士学位的人才,给予20万元的资助,资助款项分5年发放。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平阳县中医院负责解释。详情请查阅平阳人才网,咨询电话:0577-63676206,0577-63626360
平阳县中医院
2021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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