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二、报名条件
报考人员除具备编外用工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正直诚信,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三)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招聘岗位的工作需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2月28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资格审核、统一考试、体检、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3年3月1日--3月14日(工作日8:30-11:45、14:00-17:15)。
报名地点:泰顺县罗阳镇廊桥大道76号802室泰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人事政工科,联系电话:0577-67616108。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下载并填妥《报名表》(详见附件),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退役军人应携带退役士兵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报名点报名。报名时需交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
符合条件报考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由泰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研究决定是否核减岗位。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笔试后,按招录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注重对应试者综合素质、能力水平、个性特征、适应程度等方面进行考核了解,面试合格分为60分。
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采用百分制形式。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
政治考察重点考察报考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及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聘的依据。
(四)公示、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向社会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又不说明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二)本次招聘未聘用人员,总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保留资格一年,用人单位有岗位空缺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聘用。